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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致市民公开信
七月,对于南充的购房群众是一个利好的月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群众购买住房既可获得财政补贴,又下调了公积金贷款门槛,还从严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这是市委、市政府真心实意支持群众购房置业的具体体现。
从2008年7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在我市市辖三区城市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政府将按不同户型分别给予购房款总额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的,按购房款总额的2%给予购房补贴;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的,按购房款总额的1.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贴。凡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调至25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至30年,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开发企业收取的商品房预售款必须全额纳入监管账户,接受房管部门对账户的有效监管,开发企业有脱离监管的行为房管部门有权取消该项目的预售许可。为有效保证预售款及时全额用于该项目的工程建设,避免“烂尾楼”的产生,切实维护购房群众的切身利益,请购房群众支持政府加强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购房时务必将购房款直接缴存到购房合同指定的监管账户上。
那么,购房群众如何邻取住房补贴呢?一是注意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时间。凡2008年7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市辖三区内购买住房的均可申领住房补贴。二是申领住房补贴必备要件。群众在邻取住房补贴时,须填写由市房管局统一印制的个人购买住房财政补贴申领单,并提供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购房发票(存量房契税发票)、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三是至指定地点领取。凡在高坪城市规划区内购买住房的,在市房管局高坪办事处办证大厅领取(地址:高坪区白塔路180号,联系电话:3360704);凡在嘉陵城市规划区内购买住房的,在市房管局嘉陵办事处办证大厅领取(地址:嘉陵区耀目路,联系电话:3631135);凡在顺庆城市规划区内购买住房的,在市房管局交易与权属管理中心办证大厅领取(地址:市政府新区4号办公楼2楼,联系电话:2666522)。
希望购房群众深刻领会《意见》精神,抓住当前难得的购房机遇安居置业,不断改善居住条件。
来源:南充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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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8-01 发表:renchunyan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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