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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地产资讯 购房攻略 夫妻共有房产应申请共有登记
夫妻共有房产应申请共有登记

    7月1日起,购买商品房请记得一定要到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其中,商品房登记费用为每套80元,办理的时限为30个工作日。

    买房登记费80元/套

    7月1日以后,购买商品房要办理房屋登记,而且要由开发商和购房人双方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和原来新建商品房登记相比,7月1日以后办理登记取消了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商品房准住通知单等材料。

    商品房转移登记办理的时限也是30个工作日,住宅房屋登记收费每套80元;非住宅房屋登记收费每件550元。

    申请登记所需要的要件有6个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或新建房屋初始登记批复;

    4.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

    5.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6.公共部位维修基金收据。

    ★重要提示:如果您购买商品房时,在与开发商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写明双方要共同办理房屋登记。这样,一旦开发商以后不予办理登记时,您可以依法维权。

    已买房屋无须再登记

    今年7月1日之前已经取得房产证的市民,不用担心,因为您不需再次进行登记。房产部门会逐渐将“老房子”的原有信息、档案,转录到房屋登记簿上。当您再次交易时,买卖双方到房产部门进行转移登记即可。

    如果您在7月1日前买房但尚未办下房证,也要办理房屋登记。

    同时,房产部门还计划对登记簿实行公示,未来市民可上网查询房屋是否已登记或能否登记。

    夫妻共有房产应申请共有登记

    7月1日后,共有权利人的房屋要申请“共有登记”,来保障相关权利人的权益。

    市房产局市场处钟扬处长告诉记者,共有房屋的登记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共同填写申请书,并签字确认。共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明确共有关系为“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并提交证明共有关系的相关证明,属“按份共有”的,在申请书中和相关证明中应当明确共有人的份额。

    今年7月1日前,如果已经取得房证、且登记机构已受理登记的,房屋权利人为自然人,为了保障共有人的利益,“处分房屋”要申请登记。以夫妻二人婚后共有的一套房产为例,夫妻双方可共同申请登记(房屋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该房屋不是共有房屋的除外)。

    今年7月1日以后,夫妻共有的房屋,应由双方共同申请共有房屋登记。但夫妻单方的房屋,由单方申请房屋登记。处分房屋时,房屋登记机构不再审核是否存在隐性共有人,不再要求夫妻双方到场共同申请处分登记。

    因此,钟扬提醒市民注意:如果是夫妻共有的房产,如果担心夫妻一方擅自处分房屋,您就一定要通过申请共有房屋登记的方式来保护自身的权益。

    买卖房屋预告登记避免被骗

    今后,如果您在购买商品房、买卖二手房或抵押房产时,应当按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

    比如,张某在一家楼盘选中了一套商品房。当他交完首付后,就可以按照约定要求与开发商一起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

    预告登记后,未经张某书面同意,开发商再把房子卖给别人,别人无法实现预告登记,这样也就无从办理后面的房产手续。

    二手房的买卖也是如此。市民王某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一套房子。如果李某担心王某反悔,他可以和王某签订合同后,共同按合同约定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可没多久,于某愿意比李某多出5万购买王某的房子。可即便是房主王某想违约把房子卖给于某也不行。因为该房屋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房主王某和于某无法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今后不怕买到抵押房了

    以前,个别开发商售楼时会将部分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产再卖给买房人,导致买房人权利受损,办不了房证。

    实行房屋登记制度后,登记过的抵押房如果没有“解套”,房产部门不予办理房屋预售许可、合同备案等。这样,即便开发商不告知买房人,买房人也可以得知房产为抵押房,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登记错了可更正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可以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申请更正登记。

    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

    另外,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这一条的优点在于,能高效便捷地暂时中断登记簿记载内容的公示效力,为解决房屋登记争端提供一个缓冲期。

来源:沈阳晚报 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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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7-28 发表:renchunyan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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