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的,按购房款总额的2%给予购房补贴;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的,按购房款总额的1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贴。我市出台的这一补贴政策从今年7月15日起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结束
市民买住房,政府将给予购房补贴。22日上午,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这一消息,这对南充市民来说无疑为一大福音。该局负责人说,我市日前出台的这一关注民生的政策,将有助于扶持居民安居置业。
这项政策规定,凡在我市市辖三区城市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政府将按不同户型分别给予购房款总额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具体标准为: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的,按购房款总额的2%给予购房补贴;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的,按购房款总额1.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贴。购房户在房管部门办理权属登记后,凭购房合同、发票和房产证在市房管局领取购房补贴。
据介绍,由政府补贴是群众购买住房的政策,在我省二级城市中鲜见。目前,公有我市和绵阳走在全省前列。我市出台的这一补贴政策从今年7月15日起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结束。此间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只要在市辖三区城市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都将一视同仁地享受该政策。
我市出台的这一购买住房补贴政策,其目的在于为中代收入家庭购房创造条件,同时激活房产市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来源:南充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