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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规划执法局:小产权房不能一概等同违建

    “并不是所有的违法建设都要拆除,在整治违法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也没有搞一刀切,而是做到既合法、又合理。”昨日中午12时30分,CDTV-2播出的《成都面对面》节目邀请到成都市规划执法监督局、成华区城管局的相关负责人,就市民最近关心的成都市治理违法建设进行面对面沟通。

    本期话题:成都市治理违法建设

    本期嘉宾:王万俊(成都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副局长)、何达利(市规划执法监督局监督三处处长)、梅报春(成华区城管局副局长)

    关键词:违建查处

    首先解决违反“三个集中”的违建

    昨日节目一开始,市民代表就提出,违法建设应该区别对待,对于那些为了经济利益而修建、并且扰民的违法建设应该坚决拆除;但一些用轻型材料、在楼顶搭建的建筑,特别是那些为了生存需要而搭建的、不扰民的违法建设希望可以保留。

    王万俊表示,根据目前国家的相关法规,凡是属于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建设只有两条出路,一是拆,二是没收。至于没有严重影响规划,即存在违规但尚可改正的违法建设,可以改正以后补办相关手续。至于其他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则需要分期分批处理。目前,在查处违法建设方面,首先是要解决违反“三个集中”的违法建设,同时要解决严重影响规划、居民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

    关键词: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能等同违建

    成都地产业人士张剑提出,在违建上现在矛盾最突出的,也是最影响规划的,是新增违法建设。目前在成都市的城郊结合部有相当多的小产权房,这是典型的违法建设。如果要拆除,将造成大量社会财物的浪费;如果不拆除,则存在各种问题。对这些违法建设应尽早遏制在萌芽状态。

    省社科院社会研究所研究员胡光伟则提问说,他注意到建设部官员曾经在谈到小产权房的时候说,在适当的时候可能要在立法上予以解决。那么,对于小产权房,成都市规划管理部门将如何对待呢?

    王万俊说,对于小产权房如何处理,由于一些原有的法律法规与现在这种高水平的发展已经有一些不相适应,国土资源部已对此事进行了多年研究。市规划执法监督局作为一个与此相关的部门,对此事也非常关注。“不过,小产权房与违法建设还不能等同,因为小产权房在一些地方,是经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批准了的,只不过这些房子建成之后,售卖的对象远远超过了现在法规所规定的合法购买者。”

    关键词:执法手段

    查处违建也要疏堵结合

    本报评论员张元龙在节目中指出,违法建设的整治,应该疏堵结合。对此,成华区城管局副局长梅报春说,过去,成都市在查处违法建设时,还是采取了许多疏导措施的。

    王万俊则表示,查处违法建设考验主管部门的执法手段。“我们要求区(市)县在查处违法建设的过程中,不能一刀切,应该既依法行政,又合理合法。”王万俊举例说,去年,他们在成华区拆除了一处违法建设,因为违建关系到当事人一家的生存,他们就先给当事人找了工作,再对违建进行拆除。

    关键词:社区用房

    严查社区用房商业化

    胡光伟提出,在一些社区中,由于办公用房达不到国家的要求,所以只能搭建一些房屋,对此,将如何对待,拆还是不拆?

    对此,王万俊很肯定地说,今年,成都市正在通过一些政策来满足社区用房不足的情况,比如以临时建筑的形式批准,有地的社区则批准修建永久性房屋,所以大部分社区的社区用房都会得到解决。但是如果有社区本来已经有用房,却打着修建社区用房的幌子来修建商业用房,并用以出租的话,规划部门将坚决查处。“同时,我们还将尽可能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处理。”

   (中国房地产信息网 www.crei.cn)  (作者:陈国忠)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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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07-31 发表:renchunyan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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